盡管沒有確切的數據直接告訴我們目前被限購群體的規模,但可以肯定的一點是,這個群體規模之龐大,足以影響到整個市場的局勢和走向。
3月1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表示,目前住建部所要求的35個城市已有34個出臺了限購措施,限購令目前沒有停止的時間表。
不少機構對限購令的效果抱以極高期待。世聯地產(002285,股吧)在報告中坦言“限購令或是樓市調控成敗的關鍵”:限購令是樓市非常時刻的非常手段,其嚴厲化雖然可能會帶來限購城市周邊樓市及非限購城市樓市成交量增長和價格上漲,甚至也會帶來即將限購城市成交量的爆發式增長,但政府調控樓市的堅定決心卻顯露無遺。
本報通過聯合搜房網所作的意向針對性調查顯示,截至目前,有近八成的被限購業主表示,不會考慮拋售手中物業,僅有約4%的被限購業主因為擔憂后市,考慮小幅降價出售,其他人在還在猶豫。
換言之,大量被限購業主手中的物業并不能流入市場形成有效供給,從而改變市場供求格局。盡管這或許也不是限購令的核心目標,但不可否認,這并非一種理想的調控狀況,這股力量或許就將是調控能否見效的一個不確定因素。
另一方面,限購令是典型“有形之手”對社會資源的再配置,因其強制性和部分不合理因素,廣受爭議,主要集中在如下三個方面:
爭議一:對非戶籍居民家庭的限制被認為“排外”。尤其是對那些首套需求的非戶籍居民家庭的限購,被廣泛認為是“誤傷”。
爭議二:對非戶籍居民家庭的社保和個稅繳納證明之要求,亦存質疑。社保覆蓋度的不足和部分外來務工人員收入的低下,導致部分合年限的真實需求,因無法提供社保和個稅繳納證明而被限制購房。
爭議三:限購限不住補社保、補稅單和假離婚的歪招。補社保、補稅單和假離婚是去年限購城市的規避手段,今年限購趨嚴,勢必會導致上述手法被更廣泛的使用。
或許,通過進一步了解以下這些被限購者的樣本,進而針對性制定或調整各地限購措施,才能真正發揮其調控效果。
被限購者(來自本報記者采訪、中介機構采集等渠道):
1、浙江商人洪先生,非上海本地戶口,其子去年考取上海華東師范大學,洪先生在去年給兒子在學校附近購置了一套一室住房。去年12月初,洪先生因自身公司業務重心移至上海,希望自己與妻子搬來上海同住,并已看中總價約350萬元的兩房,已與房東達成意向,交付定金。但隨后限購令推出,洪先生被限購,無奈放棄購置計劃,轉而將原來購置房屋的資金投入自己較為熟悉的貿易領域。
2、購房者楊先生,上海本市居民,在長寧、虹口兩區已各有一套房屋,今年楊先生的兒子將就讀小學,出于某些原因楊先生希望讓兒子就讀楊浦區的打虎山第一小學,并已于去年底看中了一套總價約75萬元的一房,交易前遭遇限購,無奈將資金投入股市。
3、小王在限購令出臺前簽訂了一份二手房買賣合同,但隨后被限購,只能取消合約,買賣雙方爭議定金違約。咨詢律師指出,新限購政策的出臺屬于不可抗力,合同無法履行,應予以解除,買賣雙方均不承擔責任,賣方應將定金返還買方。
4、朱先生在限購令出臺前定下一套別墅,并已付首付,但尚未網簽就遭遇限購。因之前朱及其妻子名下各有一套房產,成為限購對象。最終與開發商協商,開發商承諾可以通過和政府溝通讓其過戶,條件是朱先生辦假離婚,朱未同意,選擇退房。開發商拒絕退定金,雙方或將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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