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四季度,遼寧省工商局委托沈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對沈陽、鞍山、遼陽等市流通領域內的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商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32個批次,12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37.5%。
本次抽查對門窗型材的加熱后尺寸變化率、主型材的落錘沖擊、加熱后狀態、拉伸沖擊強度及維卡軟化溫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結果顯示,12個批次不合格商品的拉伸沖擊強度指標均不過關,占不合格商品的100%;10個批次落錘沖擊指標不過關,占不合格商品的83.3%;5個批次加熱后尺寸變化率指標不過關,占不合格商品的41.7%。
拉伸沖擊強度和落錘沖擊是衡量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商品質量的兩項重要指標。這兩項指標不合格,會導致用其產品生產出的塑鋼窗整體強度下降,給建筑工程質量造成巨大的隱患。造成這兩項指標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產企業因為市場價格競爭而降低成本,在生產配方中增加了碳酸鈣的比例,導致產品韌性下降。而加熱后狀態指標與門窗的密閉性有密切關系,我省四季溫差較大,尤其冬季溫度較低,熱脹冷縮效果明顯,消費者一旦選用不合格的型材,會影響房屋的密閉性,必然造成冬季室內溫度降低。
遼寧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工商局進一步強化對流通領域門窗型材商品質量的監管,保證門窗型材商品質量,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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